记者从25日召开的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上获悉,该省拟设立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,总规模将达50亿元。
当天的会议审议了《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该办法包括产业基金的管理和运作、子基金的设立及运作、产业基金的退出和监督等内容。
产业基金拟按母子基金模式设立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是总基金,按支持重点分设产业基金,作为母基金;产业基金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科学决策、防范风险、强化监管”的原则,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子基金,对先进装备制造、新材料、文化创意、生物、新能源、信息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扶持,并逐步探索纳入省内其他新兴产业。
其中,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对产业基金(母基金)进行管理,子基金吸收社会资本参股后完全按照市场方式运作,自主决策投资项目。
总规模50亿元产业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于新增预算安排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、整合现有产业类专项资金和投资收益等。
办法还规定,子基金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,其中投资期不超过5年;产业基金可以通过转让、清算、并购、上市、重组等方式退出,退出后的本金和收益缴入国库,可继续作为产业基金滚动使用。
在听取省财政厅关于《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情况汇报后,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指出,设立政策性基金,是政府搭建融资平台、吸引社会资本、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,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。湖南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,是促进稳增长、转方式、调结构的又一重要举措。
徐守盛强调,要明确产业基金设立运作的预期目标,实现基金的可放大、可循环、可评估。政府设立这一基金,关键是要把产业培育起来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。要选准项目,关键把项目的选择、包装等前期工作做充分,确保可持续。要明确职责,划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,明确各部门在基金设立运作中的职能职责,完善运作机制,规范运作流程。强化风险研判、风险防控和风险救助措施,不断完善在项目筛选能力、后续管理、绩效评估、基金退出等方面的配备措施,确保基金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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